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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IATA对DGR57版的最新修订「见底部-图1-Lithium battery update (IATA)」,锂电池空运2016年4月1日起空运运输规则发生了变化,主要变化如下:
1、锂离子电池(芯)单独运输,UN3480,PI965-IA、IB和II新增规定:「交运的锂离子电池芯和电池所处的荷电状态不得超过其标称容量的30%。」
2、锂离子电池(芯)单独运输,UN3480,PI965-IA、IB和II新增规定:「交运的锂离子电池芯和电池禁止客机运输。」
3、锂离子电池(芯)单独运输,UN3480,PI965-II新增规定:「在任何一批托运货物中,托运人最多只能交运一(1)件按照本节准备的托运货物;在一个合成包装件中(overpack),最多只可放置一(1)件按照本节准备的包装件。」
4、锂金属电池(芯)单独运输,UN3090,PI968-II新增规定:「在任何一批托运货物中,托运人最多只能交运一(1)件按照本节准备的托运货物;在一个合成包装件中(overpack),最多只可放置一(1)件按照本节准备的包装件。」
由于运输规则发生变化,在本中心申请的鉴定结论包含包装说明965 IA、965 IB、965 II或968 II等字样的锂电池2016年空运运输条件鉴定书(以下简称旧规则鉴定书)需进行修改更新。为便于客户更新相关鉴定书,保证客户能及时出货,本中心特开设绿色通道,专门受理锂电池鉴定书更新业务,具体受理方式如下:
「受理时间」
2016年3月15日起,本中心接受上述锂电池鉴定书更新业务,同时出具适用新规则的鉴定书,在3月15日-3月31日期间,如申请旧规则鉴定书请务必在委托说明中注明,如未特别注明则按新规则出具鉴定书。2016年4月1日起不再接受旧规则鉴定书的申请。
「受理对象」
已申请过2016年度旧规则鉴定书的客户。未申请过旧规则鉴定书的不适用更新业务,请按要求提供材料送样申请。
「受理方式」
①、网上委托,建议使用复制功能,在网上委托相应位置输入鉴定书编号及验证码,或上传旧规则鉴定书扫描件。
②、为满足更新规则的运输要求,如需要进行包装件更改设计的,新设计的包装件均需重新进行1.2m跌落测试;为了能第一时间取得符合更新规则要求的运输鉴定书,建议即刻起就提前准备新设计包装件的1.2m跌落测试报告,以减轻双方因时间仓促而导致的工作压力。
③、委托完成后,系统自动生成一份委托单,内容包括:1)电池荷电状态不超过标称容量30%的声明;2)出货时每批货物只含有一个包装件的声明(只适用于申请包装说明965-II和968-II的鉴定书)
④、请仔细阅读声明内容,确认符合要求后加盖公司公章。(申请包装说明965-II和968-II的鉴定书需勾选相关包装件的声明)
⑤、将盖章后的委托单正本送至我中心总部(地址:上海市云岭东路345号大门西侧,收件人:孙小姐或赵小姐),委托单需与网上委托一一对应,即一个预约号需提供一份委托单。更新鉴定书不需要送电池样品。
⑥、完成时间:我中心收到委托单并确认符合申请要求后2个工作日。
「收费」
更新鉴定书费用为人民币200元(含1份正本鉴定书),重出正本为100元/份,邮寄鉴定书收费20元/单(上海市区免邮寄费)。
「注意」
新申请包装说明965 IA、965 IB、965 II或968 II的锂电池空运鉴定书,除按要求提供UN38.3测试报告、1.2m跌落测试报告、电池照片、包装件照片和样品外(样品荷电状态需不超过标称容量的30%),同时也要提供包含必要声明的委托单盖章正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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