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客户:
您好!接DHL通知,2017年1月1日起,DHL渠道寄运所有附带电池的货物将执行最新的操作规范: 1、PI967内置锂离子电池单票货件内电池芯不超过4个或电池不超过 2 块,如超过限制需提供 MSDS +电池标签; 2、PI970内置锂金属电池单票货件内电池芯不超过4个或电池不超过 2 块,如超过限制需提供 MSDS +电池标签; 3、以下情况可豁免贴锂电池标签:同一票件不超过两件包裹,而每件包裹内不超过4个电池芯或2个电池组,且电池安装在设备内; 4、如出口电子产品(不含电池),需要在运单和发票上注明“No Battery Inside” 5、MSDS是否合格以DHL审核为准,如审核不通过需重新提供; 以上请各客户知悉并相互转告,确保所有随货资料符合相关规定。如果由于货物附有电池,而未作申报,或随货电池资料不符合要求 , 货物将被服务商截扣,并且强制要求发货人安排取回,由此产生的提货费,由发货人承担。我司交寄服务商前将不作逐一审核资料, 如 果经查核未如实申报或资料错误等情况,将论以冲货、瞒报处理,并保留相关法律 追索权。
6、如无电池MSDS,需寄DHL,可联系我司业务,我司会自行解决,欢迎详询!
深圳市朗耀国际物流有限公司
2017年1月0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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